医保检查中的“串换收费”问题定义与具体表现形式 在医保基金的使用监督管理中,“串换收费”是一个重要的违规问题。本文将详细探讨串换收费的定义、具体表现形式,以及在实际操作中应排除的情况。 问题定义 “串换收费”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不执行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的支付名称及价格标准,将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耗材等非目录内项目串换成医疗保障目录内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耗材等进行报销,或将低标准收费项目套入高标准收费项目结算的行为。 具体表现形式 串换收费的具体表现形式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病理检查与诊断:开展普通较大标本病理检查与诊断时,串换为“全器官大切片病理检查与诊断”收费。 药物基因检测:开展药物基因检测时,串换为病理检查项目“印迹杂交技术”“原位杂交技术”等收费。 疼痛护理评估:开展疼痛护理评估,串换按照“疼痛综合评定”收费。 健康教育宣教:开展健康教育宣教,串换按照“引导式教育训练”收费。 特殊材料收费:将不能收费的项目串换按照“特殊材料”进行收费,如一次性层流罩、一次性产包等。 鼻饲注食、注药:开展鼻饲注食、注药时,串换为“肠内高营养治疗”收费。 血清测定:开展血清白蛋白测定、葡萄糖测定、钾测定、钠测定等湿化学法检验时,串换为干化学法收费。 光治疗:开展红光照射、蓝光照射等“可见光治疗”,串换为“激光疗法”收费。 镇痛装置:术后使用的“镇痛装置”(丙类),串换按照“全自动注药泵”(乙类)收费。 在实际操作中,应排除以下情况,以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在这些情况下,医疗机构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超出常规的医疗服务,这些情况不应被视为串换收费。 患者自愿选择:如果患者自愿选择进行额外的检查或治疗,且医疗机构已充分告知相关费用和风险,这种情况也不应被视为串换收费。 政策允许的自费项目:对于政策明确规定可以由患者自费的项目,医疗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应明确告知患者,这种情况也不应被视为串换收费。 必要的重复检查:在某些情况下,如病情变化或治疗效果评估,必要的重复检查不应被视为串换收费。 总结来说,串换收费是医保检查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需要通过明确的定义、具体的表现形式和合理的排除情况,来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合理使用医保基金,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 来源:中国医疗保障公众号排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