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0年5月22日联合发布《2020年郑州市医疗机构药房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经过前期的多次调研和考察,确定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州市儿童医院、中牟县人民医院等八家医疗机构作为首批试点单位。
11月18日和19日下午,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处处长温运安、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和药品分管领导、市卫健委分管领导、全市三级医疗机构药学部主任等120余人先后分两批到中牟县人民医院现场观摩了药房标准化建设情况,中牟县副县长屈连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马爱国、副局长孙彦超,县卫健委副主任申进强,县人民医院院长白金娥等陪同观摩。
在2020年11月19日上午举行的交流会议上,中牟县人民医院院长白金娥做了典型发言,分享了我院在药房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强调我院将以“药房标准化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强药事管理工作,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药品管理体系,把保证药品使用安全作为首要职责,严守药品安全最后一道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中牟县人民医院作为首批试点单位之一,院领导高度重视,严格对照验收标准,对药品管理的购进、验收、存储、使用的关键环节进行逐条梳理,找准差距,责任到人,对药库药房的软硬件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迅速推进药房标准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