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人民医院(中牟县人民医院总医院)关于病理科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业务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中牟县人民医院(中牟县人民医院总医院)关于病理科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业务合作项目招标人为中牟县人民医院(中牟县人民医院总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中牟县人民医院(中牟县人民医院总医院)关于病理科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业务合作项目
2.2项目预算:无固定预算,以实际检测量按投标单价报价进行结算
2.3服务期限: 3 年
2.4服务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2.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附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3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8、信誉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要求查询对象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查询以身份证号输入进行查询,将查询结果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6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00时到17:30时(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获取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与商英街交叉口华美龙大厦1号楼8层现场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领取文件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磋商公告“第三项供应商资格要求”所有资料并加盖公章。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与商英街交叉口华美龙大厦1号楼8层(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7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与商英街交叉口华美龙大厦1号楼8层(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1、本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2、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牟县人民医院(中牟县人民医院总医院)审计科。
九、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牟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所转载的信息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皆不予认可。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牟县人民医院(中牟县人民医院总医院)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2996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929205
采购代理机构: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3526557054
联系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与商英街交叉口华美龙大厦1号楼8层